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有关代理机构: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从即日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不再审核省直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仅审核公告发布格式。请各机构进一步加强内部审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编制招标文件,并按《辽宁政府采购网》规定格式发布公告。如招标文件中出现违法违规内容,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对相关机构进行处罚。
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